2020年4月10日 星期五

#廢柴主婦也看書 【8】史蒂芬金談寫作 by 史蒂芬金 與身為職業小說家 by 村上春樹


【背景】
史蒂芬金難道有人沒聽過嗎?村上春樹難道有人沒聽過嗎?說難聽點,廢柴算哪個蔥來評論這兩位神級大師作家的書?這已經不是關公面前耍大刀了,是脖子伸出來問關老爺「要不要試試你的刀子硬還是我的脖子硬」吧?所以我今天千敢萬敢都不敢評論他兩位祖師爺的作品,而是要來分享這兩位文壇耆老,寫作的歷史,過程,關於寫作的種種看法,在很多時候都相當地鼓舞著我。
這兩位祖師爺,看似文風迥異,各據東西,簡單來說八竿子打不著一起,但是仔細研讀他們的寫作生涯,了解他們對寫作的想法與習慣,卻出奇地能發現驚人的相似之處。首先兩位老爺爺都已經古稀之年了,史蒂芬金先生1947年出生(處女座),村上先生1949年出生(摩羯座);再來必須有點不好意思也不客氣的說,兩位在求學時代都是不愛念書的學生,史蒂芬金先生在學校如果稱不上為非作歹,也算是頭痛人物,村上先生更是標準的反學生運動反體制活動的獨行俠,曾經短暫停學,離開學校之後便自己在新宿開起爵士咖啡館,一邊經營一邊寫論文,大學花了七年才畢業。雖然不愛在學校內念書,但是兩個人都各自私下看了非常大量的書,可以說是成功自學者與活動圖書館。最後,可能在作家之路上都是成名不算早,甚至大器晚成的。史蒂芬金先生熱愛創作,從小就開始投稿在校刊上,報紙上,到了出社會當英文老師,仍舊不停的在創作投稿,皆石沈大海,一直到27歲出版了「魔女嘉莉」"Carrie" 才大受歡迎;村上先生也是29歲那年完成了第一本小說「聽風的歌」,一投稿便得到當年群像文學競賽新人獎。兩人一開始都是十年寒窗無人問的苦情創作者,但在一舉成名天下知之後,變成不但本本暢銷而且持續多產的作家。史蒂芬金先生光是長篇小說就出版了66本之多(如果我沒有數錯的話),遑論短篇小說,非虛構創作以及改編劇本;而村上先生出版了14本長篇小說,他的短篇小說、散文、跨域創作、共同創作和翻譯作品更不計其數。

【處處是金句】
如果仔細看過這兩本書,還會發現這兩位東邪西毒(沒禮貌!)的大師作家,在寫作的過程,習慣和想法中,還有以下共通之處:
  1. 寫作態度:如果只想著如何取悅讀者,這本書有沒有人看,這兩位大師可能也是一個字都寫不出來。村上先生從不拿預支稿費,也不喜歡為作品設定受眾和期限,對他來說,寫作就是一種自由,沒有自由就無法自在的抒發:「自己想寫的小說,希望符合自己的進度,以自己喜歡的方式去寫。那時我想這是對作家的我來說,最低限度的自由」 「所謂原創性,也就是想把那樣自由的心情,無拘無束的喜悅,盡可能鮮活地傳達給許多人時,背後的慾望和衝動所帶來形式上的結果而已,沒有其他」如果生硬地從正面去追究『自己在追求什麼?』這類問題的話,事情難免變沈重......相較之下『不求什麼的自己』就像蝴蝶那麼輕盈,可以自由地翩翩起舞,只要放開手,讓蝴蝶自由地飛就行了。而史蒂芬金先生在辭去英文教師職位的時候,當然必須依賴稿費收入維生,但他也很明白表示如果不是寫作帶給他的興奮與樂趣,他是無法繼續下去的: 「『親愛的,你是為錢才寫作的嗎?』答案是否定的。現在不是,也從來都沒有過。沒錯,我是靠我的小說掙得豐厚收入,但我從不曾在寫下任何一個字時,想著自己可是被人付錢這麼作的。.....我寫作是因為他充實了我自己。也許它幫我付了房貸,也讓孩子完成大學學業,但這些事都是次要的-我是為了感到興奮而寫作,我為求寫作中單純的快樂而寫。如果你能為了樂趣而寫作,你就能永遠地寫下去。」   當然會有人說那是因為聽風的歌一出版就得了大賞,挪威的森林又大賣,所以村上先生不需要預支稿費,而史蒂芬金如果不是因為魔女嘉利,恐怕還是必須不停的往二流報紙投稿來付尿布錢吧。但在我看來這是倒果為因了,一個作家如果沒有自由的創作態度,不能單純的從寫作中得到樂趣,寫出來的作品既對自己沒有交代,也無法感動任何人。我是屬於固執的認為寫作首先要對自己交代,如果過了自己這關,這世界上其他的人都不欣賞,雖然有點悲傷,但也沒有什麼關係,在某種程度上寫作的目的已經達到了。反過來說,如果全世界都喜歡看你的作品,但你卻感受不到絲毫的快樂與自由,那又有什麼意義呢?
  2. 寫作紀律:光是看第一點這兩位大師對寫作的態度,可能會誤會作家是一種多麼閒雲野鶴的生活,完全不被拘束,愛怎麼過怎麼過,有錢喝酒沒錢再說;而再看這兩位大師寫作時常常選擇的題材,不管是羊男,青色月亮還是騎士團長;又或者超能者、外星生物、發瘋的神經病作家....也會誤解他們一天到晚躺在星空下或草叢上,邊喝啤酒邊吸大麻邊做夢吧?事實上是完全的相反,這兩位大師寫作的時間、產出、作息都非常的嚴謹,遵守著苦行僧一樣的紀律。村上先生:「丹麥女作家伊薩克,狄尼森(Isak Dinesen)說,『我沒有希望,也沒有絕望,每天各寫一點。』就像這樣,我每天寫十頁稿紙。非常淡泊。.....早晨早起,泡咖啡,面對書桌,四小時到五小時。一天如果寫十頁稿紙,一個月就寫三百頁。單純地計算,半年就能寫一千八百頁。若舉具體例子來說,《海邊的卡夫卡》這部作品的初稿是一千八百頁。」難道作家就是天生坐的著作的久寫得出來嗎?不是的,種種的所謂作家的才能或靈感都是磨練出來的:「說到寫小說這個作業,我一天大約有五小時左右,面對書桌可以繼續擁有相當強的心。那心之強-至少大多的部份-並不是我天生就具有的,是後天得到的。我因為刻意訓練自己,因而學會。」「我從成為專業作家之後開始跑步(從寫《尋羊冒險記》時開始),從此之後超過三十年以上,把幾乎每天跑步一小時左右或游泳,當成生活習慣」  村上先生認為小說家最基本的工作是說故事,而要說出動人的故事,很多時候要將自己下沉到很深的思想去,在那時候常常需要寫出一些深度的黑暗的情節,而如果沒有一顆強韌的心-就我的解讀是一個健康的身心,或是維持健康身心的儀式-很有可能沒有辦法持續長期寫作的生活。所以他堅持每天跑步鍛鍊,而跑步這個一視野像是他轉換生活中寫作-非寫作模式的一種「港口鑰」。 史蒂芬金先生就更絕了,他曾經在洗衣店打工,在高中教書,在甜甜圈店送外賣,所以他寫作的場合就在各式各樣的工作場所與工作空檔中間,唯一不變的就是想辦法擠出時間來寫。「我自己的時間表是劃分的非常清楚,早上述於任何新工作-手邊正進行著的創作;下午用來小睡片刻和寫信;晚上的時間則是給閱讀、家人、觀賞電視上紅襪隊的比賽,以及任何無法等待的文章修改。」很巧的是,史蒂芬金先生也是一天寫十頁的作家,「我喜歡每天寫十頁,字數最多可到兩千字左右,三個月下來就有十八萬字,對一本書來說是很好的長度-如果故事情節寫得不錯而且維持住新鮮感,這樣的長度可以讓讀者快樂地優遊其中。」在寫作生涯中他曾經受酗酒與藥癮所苦,但在家人的支持下成功的走出來了,而走出來之後他對寫作的態度也很務實:「這種相信創意的提升和提神物質間是孟不離焦的想法,是我們那個年代裡有名的大眾迷思之一。而最該為這種想法負責的二十世紀代表性作家大概是海明威、費滋傑羅、薛伍得安德生和詩人狄倫,湯馬斯。.....濫用藥物酒精的作家也就只是個濫用藥物酒精的人-換句話說,他們就像平常那種酒鬼和毒蟲,任何宣稱藥物和酒精是用來捕捉純粹感性的必需品這種說法,都不過是自圓其說的藉口而已。」更好笑的是這段:「靠創意工作的人也許會比其他工作的人有較大的風險成為一名酒鬼或吸毒者,但那又怎樣呢?當我們在水槽旁吐個不停的時候,我們其實看起來都差不多」。
  3. 作品的首閱(First Reader)和對修改的看法:都是老婆,以及老婆說話了,不管怎樣不開心,都會改一改。史蒂芬金先生的老婆塔比也是一名作家:「我想每位小說家都有一位理想讀者;作家在寫作的過程中不時會想,『當他/她看到這部份時會怎麼想呢?』對我來說,那第一位讀者就是我太太塔比。」「她向來是一個非常易感又支持鼓勵的第一位讀者....不過當她發現一些她覺得有錯誤的地方,她也表現的相當果斷,她這麼做的時候,會大聲又明白的讓我知道。」而史蒂芬金先生也非常可愛,會偷瞄老婆在看書時候的表情,並留意她有沒有笑聲「大概五分鐘後,我聽到右手邊傳來一聲笑聲,就只是小小的一聲,但對我來說就足夠了。事實上大部分的作家都是很依賴別人渴求關心的,尤其在初稿和二稿之間,當寫作室的門打開,讓外面世界的光亮照進來時。」 村上先生在作品某種程度成形時,就會把原稿給妻子看「這是從我當上作家的幾乎最初階段開始,就一貫繼續的事情。她的意見對我來說,可以說有如音樂的「基準音」一般,就像我們家就的揚聲器(抱歉)那樣,所有各種音樂我都透過這個喇叭來聽。」村上先生的理由也很務實啊!看完以下我覺得作家其實不是什麼風花雪月的浪漫職業,本質上是非常有紀律而且務實的一種生活態度,而且思考邏輯也很嚴謹:「我這樣說,可能有人會生氣,不過出版社的編輯,在日本的情況,雖說是專門職,但終究是上班族,分別屬於各個公司,可能什麼時候會調職....這一點,妻子不管好壞,總是不會換得。我所謂的「觀測定點」是指這個意思。」仔細想想也是,對於自己等於是用生命來孵化的作品,剛剛熱騰騰端出來的那一刻,不管是誰,不管專不專業,對著評論個幾句,不管說的對不對,心中都會不爽,很有可能會動手毆人吧?(我常常在幻想自己如果要出書了,跟編輯互毆的狀況)但如果對方是自己的妻子,那也只好摸摸鼻子認了。雖然說妻子有批評就改,但村上先生本質上還是相當叛逆的人:「我有一條個人的規則,那就是『如果有被挑剔的部份,無論如何都要重新改寫』。就算不同意那批評,總之如果有被提出意見的部份,那裏就會從頭改寫,無法同意那意見時,我有時也會往對方的建議完全不同的方向去改寫」 我認為是相當睿智而且讓我激賞的一種態度,有問題肯定是有問題,但我不一定要往你的建議來改,我還往反方向改!
  4. 寫作在人生中的意義:對村上先生來說,能夠寫作,並成為一名小說家,是一種被賦予的幸運,而他也知道為了維持住這樣的幸運,自己必須付出的血汗與紀律。「我喜歡寫小說這個行為本身。因此才這樣寫著小說,幾乎可以光靠這個生活,對我還說真的是很慶幸的事。」「不過所謂幸運,說起來只是像入場券一般的東西。」得到了入場券,順利暢銷了一兩本書,那接下來之後呢?如果沒有鋼鐵般貫徹的意志,能面對書桌不停地寫下去,以及健全的身體,足以支撐這樣的意志與熱情,那作家終究是一項無法持續終身的志業吧?這是非常非常單純的理論,卻是我從過去到現在的人生中親身經歷所學到的事。肉體力和精神力,一定要雙方保持良好平衡才行。一定要採取彼此有效互補的態勢才行。戰爭越是長期,這個理論就越具有重大的意義。」簡而言之,寫作對村上先生就是一種「需要長期抗戰來捍衛的幸運」。  那麼對史蒂芬金先生而言呢?在撰寫這本《史蒂芬金談寫作》時,他曾經遭遇了一場重大的車禍,斷了腿,肋骨和背脊,全身多處開放性骨折,經歷了五次手術才將腿接回原位。當他在醫院住了三個星期,出院回家面臨漫長的復健,寫到一半不知如何繼續下去的書,以及靠止痛藥才能有勇氣下床的挑戰,最終還是寫作帶著他回到人生的正軌。「我覺得自己像是走到了那種當你根本沒有選擇時要面對的十字路口。我之前發生這樣糟糕的情形時是寫作助我度過難關-因為寫作至少會讓我暫時忘記我自己,或許寫作能夠再一次幫助我.....」他的妻子塔比幫他架設好一個寫作的小桌子,適合輪椅工作,離餐廳也近,確保這個寫作的地方在燠熱難當的夏天中有電風扇與足夠的電腦插座,桌上有小兒子的照片後,將史蒂芬金先生推到這個小小的精緻的工作站前,重新開始寫作。「回來工作後的第一次寫作時間長達一小時又四十分鐘,這是自從我被史密斯的廂型車撞到以來直起身坐的最久的一次。當寫作告一段落時,我汗如雨下幾乎筋疲力竭地癱在輪椅上,我臀部的疼痛就像一種啟示。」「最初寫下的五百字真是特別地讓人害怕-就好像我在之前從未寫過任何東西一樣,我以前所有的寫作技巧似乎皆已離我而去。.....過了一陣子之後我寫作的速度加快了一點,然後過了一陣又再快了一點。....這些疼痛似乎漸漸開始離我遠去,我開始能夠忍受他們....我又開始工作了,就只是這樣而已。最令人恐懼的那一刻總是在你真正開始做什麼之前出現。在那之後,一切都只會漸入佳境。」和之前走出失業、酗酒、藥物成癮的方式一樣,讓他能面對生命威脅和苦痛的力量,就是家人對他不變的關愛,以及家人對他寫作的支持。寫作對史蒂芬金先生而言,是串連生命所有重要事物的鎖鏈,是帶著他翱翔於想像國度的魔毯,是豐富他生活的生命之水。「寫作不是為了賺錢、出名、得到更多約會、跟人上床的機會或交朋友。到了最後,它是為了豐富那些閱讀你作品的人的聲明,也是為了豐富你自己的生命,寫作其實是為了得到進步、超越和快樂。」

【我的眼睛業障重讀後感】
這兩位作家都是我很喜歡和崇拜的大師,而比起他們的小說,我也非常喜歡他們非小說類的紀實作品,尤其是村上先生的散文。他們的小說有的時候飛的太遠,都超越了想像能及的邊界了,我只能跟著背後的氣流翱翔卻追不上;但看他們寫關於生活,關於對人生的想法,或和朋友的對談,覺得非常可愛,務實,比一般人都有幽默感。另一位也在我膜拜的作家聖壇上的大師是林語堂先生,更是人稱幽默大師。我想我一直都很佩服專業起來走的太遠沒人懂,但是輕鬆起來又非常幽默的雙面人格患者吧?
閱讀和寫作是我從小就喜歡的事情,而這樣的偏好成為我的一種再自然不過的生活習慣,但是如果有人問我「你的休閒愛好是什麼?」我可能不會回答閱讀和寫作,就像我不會回答「呼吸跟洗澡」一樣。雖然非常喜歡,非常自然,卻從來不曾想過要靠閱讀與寫作去「達到」什麼,有什麼用,能做什麼。與史蒂芬金先生相似的是,寫作陪著我度過很多人生的低潮,我把我想說的話,想到達的地方,寫在一篇篇故事中,如果是手寫的就用資料夾夾起來,如果是電腦打字的就存在硬碟中;不同的是我從來沒有投過稿,也沒有動過投稿的念頭。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我是說認真寫)(當然廢柴主婦我也非常認真寫)(越描越黑)因為太認真太私密,不太希望給人看到,或是看到之後我不能在旁邊好好解釋。有的時候覺得舊時的作家有筆名不是沒有原因的,沈從文先生就有11個筆名!他一定寫了很多其他人格的東西!
寫作環境一定是一張位在房子中央的大桌子,背後一整面牆排滿燙金的世界名著嗎?史蒂芬金先生從酗酒和藥物成癮中走出來後,將原來巨大無比的書桌換成了工作室角落的一張小桌子,他對於想開始寫作的人們第一個建議:「首先從這裡開始:把你的書桌置在角落,當你每次坐在那兒寫作時,提醒你自己為什麼這桌子不放在房間的中央。生活並不是用來支援藝術的;相反的,藝術只是生活上的點綴。」這句話我非常激賞,寫作是自己的事,個人的小事,對自己而言可能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事,但對全世界而言並不是什麼屁大的鳥事。最好關起來慢慢寫,獨自寫,規律地在固定時間內寫,不要影響別人的生活,也不要讓其他人來配合你。
如果有一天我決定要出版我的作品(也有人願意看),可能要改變一下這種關門寫作讓自己開心的心態吧。我不知道,在文學的這片世界中,實在太美麗太遼闊,而自己又是這麼蒼白無知渺小。我想到林語堂大師小時候的故事:老師批改他的作文,認為詞不達意,不由得揮筆批道:「大蛇過田陌。」當時八歲的林語堂當即對曰:「小蚓度沙漠。」意思是他像一條小小的蚯蚓,在遼闊的沙漠蠕動著不斷追求學問。很勵志的一段小故事,小時候寫作文我應該有引用過。現在想想自己,蚯蚓在沙漠裡本來就是不對的配置吧?先不論沙漠如何遼闊,他該出現在這個地方嗎?他沒爬多久就會乾死吧?一隻蚯蚓是如何跑到沙漠中,他想幹嘛,他要去哪裡?這些答案只有這隻蚯蚓知道,而很可能他也沒有仔細想過,他只是命定性的愛上沙漠以及在沙漠中蠕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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